《窈窕家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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窈窕家丁- 第12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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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道歉,最近身体不好,状态不好,文章写不动,正如某位亲说的,是一点点挤出来的。

    等不及的亲们,可以先攒攒文,去看看别的作品,在此推荐夜纤雪最新完结文《嫁作商人妇》,温馨小甜,轻松不虐。

    龟央对不住大家……

相见欢 第四十七章 护花使者

    什么,她都郁闷死了,还叫她去送那沈家姐弟回府?

    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吧!

    易倾南站在原地没动,沈晴衣那回眸一笑在旁人眼里是百媚犹生,在她眼里却是刺目至极,忽然间觉得心灰意懒,提不起半点精神来。

    有了如花似玉的未婚妻,哪里还记得她这个忠心耿耿的小家丁?

    罢了,她就是个没有发言权的下人,去哪儿,做什么,都该由当主子的决定,关键是,现在谁是她主子,是裴美人还是赫连祺?

    赫连祺听得裴夜这话,踏出一步,面露不满:“你不是刚刚答应了把易小五给我的么,怎么又安排个什么送人的任务,另外找个人吧,谁送不是送啊。”

    裴夜并不看他,只朝易倾南投来一瞥:“你的卖身契还在府里,现在还是裴府的人。”后面的话无须再说,潜台词便是,想跳槽也行,必须站好最后一班岗。

    看吧看吧,这就是封建资本家的剥削本性,就算是裴美人,也不例外!

    一边是旧主子,一边是新东家,易倾南不及多想,直觉向裴夜的方向走去,在她心中,对于裴美人的命令自是本能服从,哪里敢有什么异义。

    “喂,你!”赫连祺没想到这小家丁就这么走了,伸手去抓,却慢了一步,再要出手,已被站他左右的天璇和玉衡拦住,前方缇骑已经策马开道,侍卫们便围着他朝前走,郑直也是领着裴府众人簇拥而上,彻底隔开他与那小家丁,眼见易倾南越走越远了,只得大声叫道,“易小五,你早去早回!回府就来晴朗居见我!”

    易倾南倒没注意这些,只含糊应了一声,一溜小跑到了裴夜跟前,看着那边准备就绪的马车有丝傻眼。

    呃,这马车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车上已经坐了沈氏姐弟和沈府丫鬟,地方已经塞满,要再上去个裴美人,这空间可就相当逼仄了。

    最重要的是,裴美人上去怎么坐啊?

    她之前就是跟着赫连祺坐这马车来的,大致记得车厢里的结构,底部是铺着两张长条形的草垫,相向而设,每条草垫上可以挤着坐两个人。

    裴美人要是上了车,是跟沈二少坐一起,与沈晴衣含情脉脉相顾对视呢;还是跟沈晴衣坐一起,小两口亲亲热热喁喁私语?

    想来猜去,易倾南悲催地发现,无论是何种乘坐方式,都让她心底汩汩冒着酸水。

    古话说得好,男女授受不亲。

    守礼啊,裴美人!

    正郁闷得不行,忽听到得得蹄声,侧头一看,是七星卫之一的摇光,不知从哪里牵来一匹通体漆黑四蹄泛白的高头大马,这正是裴夜的坐骑,名为墨雪,但见裴夜大步走去马前,姿态矫健翻身而上,居高临下睥睨着她,声音依旧淡漠,“走吧。”

    易倾南怔怔看着他的身形动作,半晌才醒悟过来,原来他是骑马护送那沈家姐弟,而不是与之同乘一车,刚刚开心了一秒钟,就被他这句话又打回原形,“走?”

    怎么走啊?

    他骑马,那自己呢?

    裴夜说完这句再无多话,双腿一夹,策马追上前方缓缓行进的马车,与马车并辔而行。

    “还愣着做什么,想回府挨罚吗,快跟上啊!”摇光见她还杵在原地,忙将她往前一推,易倾南一个趔趄,不由自主跟了上去。

    眼看前方一骑一车相伴甚欢,自己却形只影单跟在后面,易倾南先是怔愣,而后慢慢醒悟,只气得两眼喷火,恨不得在那车厢上烧出个大洞来。

    不是吧?

    他们又是坐车,又是骑马的,居然让她走路?

    这世上还有没有天理啊?!

    那赶车的车夫见得裴大将军骑马随行,自是满怀敬畏,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驾车,马车平缓朝沈府驶去,裴夜则是与之并驾齐驱,俊朗绝伦的外形,英挺冷峻的气质,令得街道两旁的百姓喝彩不断,欢声雷动,简直要为之痴狂。

    可这后面的场景就有些诡异了,英雄护花,单骑送美,如此浪漫圆满的剧情,却跟着个小家丁在后垂头丧气地走,越看越不着调,硬生生打了个折扣。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对了,画蛇添足!

    鉴于那身黑衣黑裤的裴府家丁服,众人也不敢造次,只是用眼神表示不满,偏偏这小家丁脾气还大,人家瞪他,他便反瞪回去,眼力好得出奇,随便出自哪里的眼风都能察觉到,一找一个准!

    沈晴衣端坐车里,聆听着外间的声响,俏脸上红晕更甚,唇边不由得泛起笑意,沈文轩侧头看着她的神态,嘿嘿笑道:“姐姐今日终于如愿以偿了!”

    沈晴衣瞪他一眼,嗔道:“你胡说什么呢?刚刚训你还训得不够,尾巴又翘起来了?”

    沈文轩摇头晃脑道:“可不是吗,姐姐没见刚才姐夫对你多好多温柔,连弟弟我看了都是艳羡呢,那么多百姓在场,一个个都是见证啊,这桩亲事肯定是吹不了的了!”

    “又说混账话!”沈晴衣低喝一声,朝车帘之外隐约的人影望了下,又将嗓音压低了些,面色凝重道,“我与裴将军尚未行礼成亲,今后可不许再叫什么姐夫,教旁人听了笑话!”

    沈文轩满不在乎道:“这有什么,不就是早个一年半载的吗,反正日后都是要叫的,倒不如现在先叫着熟悉熟悉。”见沈晴衣默然不语,忙凑前轻声道,“姐,你生气啦?”

    沈晴衣摇摇头,淡淡一笑:“怎么会。”

    此番姿态看在沈文轩眼里,却有一种强颜欢笑的意味,脑袋里像是突然开了窍似的,问道,“姐,你跟姐夫,是不是出什么问题了?他的三年守孝期不是早过了吗,为何还不娶你过门呢?”

    沈晴衣眼神一凝,笑了笑道:“大人的事小孩子别管,你只要好好念书,将来有出息,姐就心满意足了。”

    “你不说我也知道,是不是因为姐夫府里那个表小姐,还有那两个通房丫鬟?”沈文轩见她低头没做声,伸手过去,将车帘扯开一角,低道,“男人嘛,哪个不是三妻四妾的,尤其是我姐夫这样,当朝大将军,人又长得好,世间女子都眼巴巴往他身前凑,身边有几朵桃花也是正常的,但姐姐你不同啊,你是他亲自定下的媳妇儿,是大房,是正室,是将军夫人,往后要是再抬几个姨娘什么的,那都是上不得台面的,说话做事还不都得看你的眼色!”

    沈晴衣听着他的话,素手轻抚着领口,从中缓缓拉出条银链来。

    这银链放在外行人跟前,那就跟普通的银质项链没什么区别,只不过略细一些,白里透着丝青光,而在识货的人眼里,细看之下,定要惊呼出声:“天丝银铰”!

    没错,这就是世间已经失传的铸造手艺,当年闻名天下的铸剑大师温长青的遗作,大师起初只是想打造一条坚韧强悍的长鞭神器,于是亲往十万大山采集传说中的“天丝”,这天丝乃是长在悬崖峭壁上的一种藤蔓,生长极慢,三年开一次花,五年结一次果,结果之后植株自然干枯,萎缩成丝,故曰天丝,这天丝却是世上最为坚韧的物事,刀砍不断,火烧不毁,所以十分珍稀奇特。

    不料温大师在采摘过程中受瘴气所困,险些命丧当场,后虽被人救出,但到手的天丝却数量有限,远远不够打造长鞭,大师便随手加在白银里,做了一条银链出来送与自幼交好的小表妹,后人称作天丝银铰。

    这天丝银铰除了坚韧不折的特性之外,还有一奇妙之处,那就是搭扣处工艺繁琐复杂,巧夺天工,只有大师自己用特别的法子解开,换做旁人,饶是你再聪明再睿智,不得其法的话只会越解越乱,而大师这解锁之法,自然是教给了获赠银铰的那位表妹,也就是沈夫人,而沈夫人又将其传给了自己的女儿,沈晴衣。

    沈晴衣将银铰从抹胸中尽数拉出,但见碧光一闪,链子末端却是缀着一枚晶莹剔透的圆形玉饰,约莫寸许,如意云纹中托出一株出水芙蓉,濯生清涟,亭亭净植,正是之前沈文轩当众道出的那件定情信物,裴府的传家之物,碧玉莲佩。

    见沈晴衣端详着那玉佩,沈文轩在旁笑道:“看姐夫对姐姐你多好,连传家之宝都送给你了,你还不满意他什么?”

    沈晴衣轻笑一下,只是摇头:“当年他尚是年幼,也许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一时冲动……”

    沈文轩拍手笑道:“哪里是一时冲动,是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沈晴衣喃喃念着,眼睫垂下,似是回忆着当年的情景。

    当年俊秀温和的小小少年,如今已长成顶天立地的高伟男子,一时间心绪难平,恍然若梦。

    沈文轩知道她又在回忆过去,倒也识趣不予打搅,无聊地左右张望,忽见那丫鬟小桃神色怪异,正偏着头悄悄往后瞧,不由得伸手在她腰侧轻掐一记:“死丫头,你在看什么?”

    小桃吓了一跳,对自家少爷这轻薄之举却是习以为常,嚅嗫道:“没,没什么,是那个裴府的小家丁,跟着我们的马车……”小姐一直与少爷说话,她在旁也插不上嘴,不经意往后一瞧,却看见那少年不紧不慢跟着马车在走路。

    说实话,她还从来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少年,比起自家府里那些家丁不知强了多少倍,所以瞧了一眼又一眼,舍不得移开目光。

    “小家丁?”沈文轩倒是想起这个人来了,这小家丁是跟着那夷陵皇子的,想必进裴府也没多久,所以还不认得自己,而自己跟夷陵皇子冲突的时候,他好像是在旁好言相劝呢。

    沈文轩对易倾南也没什么恶感,便推开小桃,也凑近车门去瞧。

    果然是那小家丁,耷拉着肩膀,垮着张小脸,一步步跟着马车往前走。

    可别说,虽然只是个小家丁,可这模样还真俊,比他平日结交的那些施朱敷粉的富家子弟可周正多了。

    还好,这个沈二少自持清高,性取向还算正常,平时有钱就逛逛花街柳巷,没钱就在自家丫鬟身上揩油戏弄,却并不亵玩小倌,所以对易倾南也没什么兴趣,只是有丝奇怪,将军姐夫护送姐姐回府,身边带名高大威猛的侍卫多好,怎么却带个身板单薄的小家丁,多掉价啊!

    这坐车的人悠闲张望,下面走路的人可就没这么舒服了。

    易倾南满怀愤懑,跟在马车十尺之外,一步一步走着。

    其实单是走路对她来说并不算什么,但这会儿正好是午时过后太阳最毒辣的那一时段,黑色的衣色又最是吸光,热得她汗流浃背,早上因为想着翠丫的事没好好吃饭,肚子老早就空瘪了,此时又渴又饿,嗓子都快冒烟了,眼睛还要受那前方骑士佳人相携而归的场景的刺激荼毒,令得她心火燃烧,越来越旺。

    妈妈的,小五哥想打架,想杀人!

    举袖抹一把额上的汗,又舔了舔发干的唇,忍住心头的烦躁,一咬牙,腰背挺得直直的,小脸绷得紧紧的,眼观鼻鼻观心,就当是在大学入校军训在搞十公里长途拉练,走就走呗,谁怕谁哪!

    从醉月楼到沈府的距离也不太远,那车夫因为裴夜的缘故对沈氏姐弟另眼相待,特地放缓了车速,饶是如此,也就是小半个时辰,沈府的大门遥遥在望。

    谢天谢地,终于到了!

相见欢 第四十五章 蓝莲花(全)已修

    姐?

    沈府大小姐,沈晴衣?

    易倾南也顾不得再阻拦赫连祺,而是瞪大了眼,一瞬不眨望着那边马车上急急滑下,匆匆行来的蓝衣女子。

    那女子约莫十七八岁,满头青丝梳成个垂莲髻,发髻上也没甚饰物,只是别着几支月形小钗并几条垂珍珠的流苏,清透如水,走动间,垂珠流苏轻摇微荡,宛如在青天碧水中划出几道淡淡的波澜。

    但见她着一件天蓝色缀银灰云纹的盘花衫,宽袖长襟,柳腰高束,内里是素白的丝质抹胸,腰间系天蓝色流苏璃带,下衬层云繁花长裙,装扮略微素淡,却更显庄重而典雅,整个人犹似一朵随水飘来的蓝莲花,圣洁不可方物。

    其实细看之下,她的容貌也并非绝色,眉毛略淡,眼睛不够大,鼻梁么,挺翘有余,秀气不足,嘴唇嘛,也太薄了些,据说这种唇形的人都比较寡情,还有脸型,稍显清瘦,不够丰美水润。

    易倾南视力极佳,几眼就看出以上她自认为的所谓瑕疵,但也不得不承认,就是这些在她看来都有弊病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却难得的清丽出尘,端庄耐看,再配上那高挑匀称的身段,知书达理的气度,和唇边那丝温和谦逊的浅笑,转瞬便将街头众人的眼光都吸引过来,点头称赞的同时,亦是自动朝两边退开,为其让出一条宽敞的通道来。

    如此气质美女,别说是那些大男人,就是身为同性的她,也看得移不开眼,看着那人家那花儿一般层层绽放的衣裙,再瞧瞧自己身上黑不溜秋的衣裤帽子,羡慕之际又有点小小的自卑,蓝莲花pk黑老鼠,初次见面,对方完胜。

    “哈哈哈……”赫连祺放肆的笑声,令得易倾南回神过来,转头看去,只见他已经将沈文轩放下地来,却仍没有松手,而是继续拎着对方的后颈,迎上那道飘然而来的蓝色身影,毫不顾忌地上下打量,“美人你说什么,叫爷留情?可真是善解人意啊,爷别的爱好没有,就喜欢处处留情!”

    蓝衣女子已走到面前,闻言脸色一凝,正色道:“小女子已有未婚夫婿,公子莫要再开玩笑,还望自重。”

    她说话不卑不亢,并不因自家弟弟人在对方手中而自降身份,言辞间却有一股凛然正气,俏脸上亦是流转着高洁的光辉,令人肃然起敬。

    赫连祺哦了一声,看看跟前的女子,又看看手里拎着的沈文轩,接连摇头:“这仙女般的人物,怎么会是你这个猪头的姐姐?爷可不信!”

    沈文轩一听急了,忙道:“她真是我姐,我就这一个姐姐,如假包换!不信你问问大家,我姐叫做沈晴衣,我姐夫是裴夜,这京城里谁人不知……”

    “轩儿!”蓝衣女子不防他竹筒倒豆子似的全盘托出,尤其还口没遮拦,竟当众道出自己的闺名,俏脸微微涨红,半晌说不出话来。

    沈文轩说的没错,她就是沈晴衣。

    这日沈老爷出门访友,姐弟俩本是在家闲着,沈晴衣便说要检查弟弟念书的成绩,亲自出了几道题目,谁知沈文轩才提笔写了一句话,就自称肚子疼,出了房门就再没回来。

    沈晴衣在书房里左等右等没见着人,出门来找,才知他已经出了府门,不用说,一定又是呼朋唤友玩乐去了,对于这个游手好闲不求上进的弟弟,她真是又宠爱又无奈,此时人已走远,也追不回来,只得屏退丫鬟,一个人关在房里生闷气。

    转眼小半日过去,沈老爷还没回家,却有一名车夫找上门来讨要车资,府里也没个主事之人,那车夫在府门处闹得不可开交,实在无法,丫鬟便请她出面。

    沈晴衣一问才知,原来沈文轩在路上被人拉下马车,再瞧着府里看门的老家丁神色有异,严厉盘问之下,老家丁道出实情,原来这个不争气的纨绔子在外受了欺负气不过,竟中途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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