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欲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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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欲之名-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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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玄飞买画纸,在城市的繁华处兴致勃勃地往返着。
  终于买定,刚准备回去,迎面却走来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男子,挺拔修长的身形,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鹤立鸡群。
  我呆在原地,等他走近,终于意识到躲避,脚步一闪,我退了旁边的文具店里,低下头,装作选CD。
  “小姐。”醇厚、略带磁性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长长地叹息一声,认命地转过身。
  欧阳望着我,眼波微微动了动,却并没有其它过分的反应。
  他不认识我了。
  他竟然不认识我了!
  我顿时心思芜杂,说不上悲喜,只是愕然,亦,释然。
  “你发卡掉了。”见我局促,他微微一笑。
  我怔了怔,然后慌忙弯下腰,捡起方才一直握在手中的蝴蝶发卡。
  “你也喜欢听他们的歌?”
  他的手里拿着一张‘CD’,披头士的‘yesterday’。
  和我随手拿的竟然一模一样。
  “还行吧。”我敷衍道,急着离开。
  他再次叫住我,眼角微微上翘,迷人地微笑,“小姐,可以知道你的联系方式吗?”
  我转过身,望着他牲畜无害的脸,恶狠狠地说:“不可以!”
  然后气势汹汹地拂袖而去。
  心跳加速,有隐隐疼痛的意味。
  透过街对面的橱窗,我最后瞥了他一眼。他愕然的望着我的背影,片刻,又是自嘲而不气馁地一下,手指曲起,摩梭着自己的下巴。
  若有所思地意味。
  我突然明白爸爸留下的雕塑,到底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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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挖掘机,是小人鱼幻化在水面上的泡沫。真正的忘记,是放下。
  如果不曾放下,即使失去了记忆,又待如何?
  还是会遇见你该遇见的,还是在劫难逃。
  黄昏时分,我接到了一个没有来电显的电话,按了接听键,里面传来一个些许熟悉的声音,她说,“可可,我是莲,能不能单独见你一面,不要告诉任何人。”
  我抬头看了看坐在庭院里作画的韩玄飞,“恩”了一声。
  我们约在城市中央的茶馆里。
  和莲喝茶,两杯碧螺春,在淡绿色的茶水里慢慢舒展,精致可爱。
  她端起来抿了一口,姿势优雅,惊人的美貌引起旁人频频侧目。
  “有什么事吗?”我的声音很是冷淡。
  虽然她最后戴罪立功,可是我仍然无法原谅她对玄飞做的事情。
  “我今天去拜祭了丽丽。”莲对我的态度不以为意。兀自说道。
  “哦。”我默然,对于丽丽的死,至今想来,都有点不可思议。
  “丽丽已经查出了晚期癌症,她为乔死,只是想让乔记住她——她说,如果一个人连记忆都没留下,那便算真的死了。欧阳的那一枪,是成全她,今生今世,乔永远都不会对她释怀,而她,也会一直被乔追忆,这是她继续活下去的方式。”
  我的手指握住紫砂茶杯,指尖烫得通红,却恍然不知。
  “我也要走了。”莲淡淡一笑,“今天下午的飞机票——虽然我做了许多对不起组织的事情,但是功过相抵,他们放我离开。直到今日,我才知道一个道理——有些事,便如指中沙,当你一味地想握紧时,它便流失得越快。可可,帮我好好照顾玄飞。”顿了顿,她又抬起头,无比真挚地说:“请转告他,我爱过他,也曾对不起他,现在,一切都已过去,那就相忘江湖吧,祝他幸福。”
  “我会转告的。”我松开手,手心骤凉。
  她笑着点点头,从桌上拿起墨镜,戴上后,拎起放在椅子上的提包,款款地走了出去,风情万种。
  我听到了街道拐角处的枪声,然后是路人的惨叫声。
  我没有出去。只是抬头时,泪流已满面。
  温家最后的绝杀令,无人能逃。
  晚上回到寓所,韩玄飞正坐在庭院里作画,浓浓的油彩,勾出天际似火的夕阳。
  他的神色很安详,可是过重的笔法已经出卖了他的情绪。
  莲的死讯,比我更早到达。
  我走过去,从后面揽住他的肩膀,下巴抵在他微长的发丝上。
  阳光的味道,温暖如昨。
  无论外面风雨若何,他永远是让人安心的,最后的港湾。
  “玄飞……”我叹息道:“不要难过。”
  他的笔顿住,红的颜料就这样流了下来,血一样。
  “我们已经承担了太多人的生死,所以,一定要狠狠地幸福。”我的手抚上了他的脸,他微微侧过头,我覆住他的唇。
  清凉薄荷的味道。

()
  颜料洒了一地。
  那幅如血夕阳,与莲的讣告,都被锁在阁楼。
  偶尔,我会想起莲付账时刷的信用卡,她是故意透露自己的行迹的。
  如丽丽一样,她选择用另一种方式活。
  用一种激烈的方式离开,然后开始。
  乔回到了他自己的生活,代言,走秀,拍戏——除了以前让人惊为天人的英俊外,他的眼神里时时会出现一闪即逝的忧郁,那忧郁,让全球的乔迷为之疯狂。
  乔大红大紫。
  挽着玄飞的胳膊走在一个明不经转的小镇上,乔的大幅海报在高楼上迎风招展。
  碧色的眼,海一般让人深陷。
  前尘往事,一场繁华。
  玄飞顺着我的视线望过去,看了半响,他侧过头,低低地说了一句,“我会嫉妒的。”
  我怔了怔,浅笑,轻笑,大笑,笑得嚣张而放肆。
  他于是窘了,转过身,装作查看橱窗里的商品,
  白皙的脸微微泛红,像嫡落的天使。
  我好不容易憋住笑,却顺着他,一本正经地望向橱窗:竟是一间珠宝店。
  他在看一对戒指,白色的光晕,氤氲着他的眼睛。
  我也是。
  我们对同一对戒指一见钟情。
  我们一起迷恋凡尘吧,我的天使。不要再那么高高在上。
  婚礼简单而温馨,只是请了周围的邻居:朴素的笑容,充实的幸福。以前的朋友只来了肖子杰,伊森未亲至,却带来一份礼物,玄飞打开看了看,不知怎么脸又红了,忙忙地收了起来。
  我撇撇嘴,却并未追究。
  信任,是相爱的第一步,基础的基础。
  我正式成为韩夫人。
  一年后。
  我刚要起身,还未坐起,又‘哎哟’一声跌回床去。
  端着早餐走进来的韩玄飞连忙走过来,一脸焦急,扶着我的肩,连声问:“不要紧吧?有没有伤着?”
  见他紧张,初时很得意,再一看,他的眼睛却并没有看我,而是不住地往我的小腹瞟。
  生气了,太生气了,还没生呢,就开始厚此薄彼!
  我从被子里伸出腿,恨恨地踹了他一脚,气鼓鼓地嚷道:“还不都是你造得孽。”
  他本能地躲开,手迅捷的稳住被我的动作晃下的牛奶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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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锤着床,“我要杀了伊森!到底给你吃什么了!”
  韩玄飞在一边捂嘴笑,像一个奸计得逞的小人,长长的眼睛弯了起来,晨曦碎在他的眼眸里,让我晕眩。
  一如幸福。
  (全文完)
  。。
  此文拖了良久,终于结文了,抹汗,狂抹汗。
  很短的一篇文,内容却很纠结,纠结到我自己头痛,唉唉,毕竟是对现代文的一个尝试,如果有不妥之处,大家多多谅解。
  下一篇文,可能会重新回归古文路线。至于开的新文,《寂寞如烟花灿烂》,是以出版的标准写的,也就是说,《寂寞》一文,会写得很精致,但是不会太YY。
  十一后要开的文,暂名《倾尽风流》。男主的原型是钟汉良,嘎嘎。至于内容……简而言之,就是古装版的无间道。当然,如果有更好的书名欢迎给我留言,采纳有奖,呵呵。
  废话完毕,鞠躬退走。
   
                  后记——欧阳番外
把结局传上去之后,才看到大家的留言,汗,我以为大家都盼着我结局,没想到都在劝阻——不过覆水难收,结局已经丢上去了。其实整个故事的构架,确实只有一半,下一半,本是写欧阳近乎疯狂的报复的,然后被塑造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反面角色,和温如狼狈为奸,然后,韩玄飞大展神威……不过,如果我真的这么写,估计会被很多挺欧阳的读者打得满地找牙,在这里戛然结束,其实也未尝不好,至少兑现了我从前的诺言——不会太悲剧,大团圆结局!
  。。
  从文具店里走出来的时候,那女孩还没有走远。
  刚才说“不可以”时那么理直气壮,气势汹汹,可是走了几步,却透过街对面的镜子偷偷看我。
  这个小动作很可爱。
  可爱的女孩。有一双漂亮的眼睛。
  那眼睛让人心头微悸。
  正想着,电话响了,我接起电话,又是妈妈。
  催着我速速回S市。
  从医院醒来之后,我被告知在车祸中丧失了长达四年的记忆,无论怎么回想,总是空白。
  可是丧失记忆,并不代表我年少了四岁,她这样总是紧张的样子,老实说,觉得很累。
  敷衍了几句,答应她周末回S市。然后循着女孩消失的方向,快走了几步。
  身影渺然,已消失在人海之中。
  不知为何,突然觉得落寞。
  若有所失。
  回到旅店,将新买的CD插入音响,一遍一遍听着披头士的“yesterday”,那种若有所失的感觉越来越浓,心几乎疼了起来。
  那女孩的眼睛,挥之不去。
  在床上躺了半天,终于烦躁地坐起身,打电话叫石轩,约他出去打桌球。


  石轩是S市娱乐界的大头,失去记忆后,还留在印象中的朋友,他便是其中一个。
  他欣然答应,我挂断电话,然后走下楼去。街上已是华灯初上时分。
  石轩正开车赶来,我在路边等了一会,百无聊赖地望着一路街灯闪烁。
  也是在这时,我再次看见她。
  她开着一辆敞篷车,从右边的拐角处驶了过来。
  风扬起她微卷的发,将那双漂亮得让人挪不开眼神的眼睛掩藏在发丝后,却更添风情。
  刚才还阴郁的心情突然一闪而空,我记住了她的车牌号。
  女孩还未完全驶过,她目不斜视,并没有看见我。
  正在我失神间,左边也传来了汽车的鸣笛声,回头一看,确实驾车而来的石轩。
  他们擦身而过。
  石轩漫不经心地扫了她一眼,然后猛地踩住了刹车。
  女孩还是无所察觉,她的车转到了街角处。
  “朱可可!”石轩失声喊了出来。
  这三个字如重锤一样打在我的心脏上,只觉得全身冰凉,莫名其妙。
  石轩回过头,看见我,脸色也突然变了。
  过了好半天,他才讪讪地说:“是从前在我的酒吧工作过的一个职员,我们去打桌球去吧。”
  我很想问他,我以前是不是认识她。
  可有一种畏惧,让我莫名地止住了话题。
  晚上的情绪又是低落到无以复加,石轩显然也注意到了,大家毫无兴致地玩了几盘,他提议说,送我回旅馆。
  我同意了,一路上,总是想着朱可可的名字,好像什么被勾了出来,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心底一片苍茫。
  回到旅馆,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电话让底下的人帮我查那个车牌号主人的住址——欧家的生意转白后,黑道势力已经大不如前,但是查这样的资料,还是易如反掌的。
  他们很快报给我一个地址。
  就在附近的一个郊区,很简单的小区,那里居住的都是普通的白领。
  这也复合石轩说的身份,从前在酒吧做招待。
  按理说,我不应该认识她。
  可是仍然有种不得不去见一见她的冲动,好像,如果错失了这一次,一辈子都会徒留遗憾一样。
  一晚上,辗转无眠。
  第二天一大清早,我自己开车,循着别人给我的地址找了过去。
  映入眼帘的,却是一间普普通通的庭院,满园黄叶飘扬,树下有秋千,有画架,长椅茶桌,很怡然自得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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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我看到了她。
  她似乎刚刚睡醒,穿着一间大大的T恤,揉着眼睛走了出来,手放下的时候,我看到了她慵懒的眼波,怦然心动。
  动到疼痛。
  手放在车门上,我几乎打算走下去了,从屋里又走出了一个人。
  一个极英俊的男子,眉眼恬淡,缓缓地走到她身后,然后环住她的腰。
  朱可可展颜一笑,她笑的时候,连初升的朝阳,都黯淡了不少。
  阳光碎在了她的笑里,也碎在了,男子的眼中。
  般配的两人,绝美的画卷。
  我把手挪在方向盘上,静静地,看了良久。
  惘然有之,落寞有之,更多的,却是一种尘埃落定后的痛。
  记住了她的眼,她的笑,还有“朱可可”三个字。
  驾车离去。
  这个插曲,从此不再想。
  周末回到了S市,妈妈告诉我温如与阿南的婚事,我备了件大礼,心底是高兴的。
  只是妈妈的表情看上去有点不快,忍了忍,最终只是叹了一声,“也好。女人嘛,找一个爱她的,比勉强和一个自己爱的人在一起,还是好很多。温如是对的。”
  这句话,我不是很懂,温如是世家的妹妹。
  她结婚,是喜事。
  不过,最近听说刑警盯得很紧,只希望婚礼途中不要出事才好。
  我一边漫漫地想,一边扭头看向窗外。
  一片落叶巧巧地落了下来,在风了旋了一旋,落在泥土之中。
  岁月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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