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修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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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修罗-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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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锋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沮丧极了,心里不停地暗骂自己:“没事搞什么‘创新’嘛?!真是吃饱了撑着!好端端的一件上品法宝就这么毁了,都没办法重新炼!唉,失败……”
  骂了一会儿,秦锋也看开了,就当花一件法宝买一个教训吧,没必要太在乎的,以后小心就是了。
  这么一想,心里也就舒服多了。秦锋拿出了尘给他的玉简,开始修炼控制“噬魂钵”的完整灵诀。
  (不好意思,本人今天正式开学上课了,能够用来写作的时间更少了,所以今天只能传上来这两千五百多字,大家凑合着看看罢。) 
 
 
 
  
 第三卷 人间霸业 第六十三章 逛街
 
  大致浏览了一下玉简里的内容后,秦锋发现里面不但有控制“噬魂钵”的灵诀,还有一个叫“清心诀”的法诀,联想起了尘让他少造杀孽,那么这个法诀很可能就是用来平息杀意的吧?
  “那就练练吧,我也不想变成杀人不眨眼的魔鬼啊。”秦锋随手布下了一个小型的结界,然后就开始修炼“清心诀”。按照秦锋的想法,这么一种小小的法诀,最多一个小时就能搞定了,他还打算修炼完后打个电话给文飞,问问那边的情况呢。可惜上天再一次
  跟他开了个玩笑,“清心诀”看似简单,实则十分繁奥,秦锋修炼完开头一段后就觉察到了这一点,同时也觉察出此法诀不止是“清心宁神”那么简单。于是,一半出于好奇,一半出于知难而进,秦锋把全副心神都沉浸在法诀里面,誓要修炼好它!(他又忘记刚才“弱水”爆炸的教训了……)
  时间悄悄溜走,当秦锋醒过来的时候——准确地说,当秦锋被手机的震动弄醒的时候,已经是七天后了。幸好他的手机质量比较好,待机时间超长,否则早没电了。(至于秦锋用的手机是什么牌子,我就不透露了,免得大家以为我在替手机厂商做广告,呵呵)
  其实两天前秦锋就把“清心诀”修炼得很好了,但他自从修炼“灭世诀”后,内心还是第一次这么宁静祥和,一时“意志不坚”,就沉醉在那种境界中,直到被手机震醒。
  秦锋掏出手机一看:“咦?是梦暄的电话?”马上接了,说道:“梦暄早上好啊!”他发现朝阳正把并不强烈的光线透过窗户玻璃投射到房间里。
  “锋哥,起床了吗?今天有没有空?”余梦暄的声音里透出一丝喜悦。
  “起床?啊,哦,起来了。我有空,什么事?要我送你上学?”秦锋虽笨,也知道这个时候不管有没有空,就算很忙,也得说有空,事实上他还想把控制“噬魂钵”的灵诀学了,此外还要了解一下文飞那边的事,不知道在过去的一天中那一千多小弟取得了什么样的进展了哦——秦锋
  还以为仅仅过去了一天呢!他入定时是下午,而现在是早晨,也难怪……
  余梦暄娇嗔道:“什么上学呀?!今天是星期天!笨蛋……我想去逛街,你陪我去好不好?”
  虽然是在打电话,秦锋还是不自觉地挠了挠头,“嘿嘿”一笑道:“你知道我对日期之类的向来没什么感觉。好吧我陪你,你现在是在家里吗?我去接你?”
  “OK!我在家门口等你。限你在半个小时内到,如果你敢迟到,哼哼哼……”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小恶魔的冷哼。
  “首长放心,属下保证提前赶到!”秦锋答到,话一出口,他自己也吓了一跳:“我刚才说了什么?我怎么会那么说话?难道……”他隐隐觉得这件事跟修炼“清心诀”有关。
  关掉手机,秦锋闭上眼睛放出灵觉,不一会儿就锁定了他的汽车,直接瞬移了进去,刚好坐在驾驶座上——他能把握得这么精确,还得感谢上次无双子弄出个什么雷火阵,简直就是在帮助他完善瞬移技术嘛!
  仅仅用了十来分钟,秦锋就开到了余梦暄家门口,他笑着打开车门,正要叫站在家门口的余梦暄上车,余梦暄却已经竖着柳眉叉着细腰骂了起来:“我让你陪我逛街,又不是去兜风,你开车来干吗?真笨,笨得跟个蛋似的……”
  秦锋的笑脸一下子就变成了苦瓜脸,他走出汽车小声嘀咕道:“不是吧?骂人都骂得这么有创意?”
  余梦暄的听力显然很好,骄傲地昂起头说道:“哼!我还没说你傻得跟个瓜似的、呆得跟头鹅似的呢!”
  看着秦锋越来越苦的苦瓜脸,余梦暄忍不住大笑起来,好不容易止住笑,手往她家一指:“把车停车库里去吧,再停这儿就要有人过来赶了。”
  秦锋又钻回车子开进了余家的车库。他知道余博文有一辆“奥迪”,却没在车库里看到。
  “余叔叔和凌阿姨出去了?”秦锋问道。(一般来说,对于比自己年龄不是大很多的男女,南方人称呼其为叔叔、阿姨,北方人则称呼为伯父、伯母——好象是这样的吧?)
  “恩。我妈完全康复了,所以我爸就带她出去玩几天。”余梦暄答道,说完一把挽着秦锋的胳膊,“我们走吧。”
  秦锋的脸微微一红,却也没有挣脱——内向的性格不是说改就能改得了的,但是为了对得起“余梦暄的男朋友”这个光荣而伟大的称号,秦锋只好强迫——哦不,是心甘情愿地厚起脸皮,任由两人的亲密状态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
  二十多分钟后,两人来到了繁华的市中心,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逛街”。而可怜的秦锋也终于见识到了陪女性逛街的恐怖。
  原本走两三里路也会喘上半天的娇贵的余大小姐,如今却是龙精虎猛(这个词用得好象不是很恰当嘿嘿,将就一下吧。)地拉着秦锋一家店一家店、一个商场一个商场地逛过去,无论卖什么东西的她都要凑过去看看,不光是看,还要拿个样品研究研究,碰到衣服鞋子之类的更是要试穿一下,最可恶的是她居然什么都不买,好象是专门来消遣那些商家的。可惜这年头大家、特别是商家,都信奉“顾客就是上帝”,“顾客永远是对的”(即使心里不这么认为,表面上还是要这么说的),所以上百个铺子试过去,秦锋没发现一家对余梦暄的这种行为表示不满。唉,这世道……
  好不容易把门面鲜亮点的商店、商场逛了个遍,已经将近一点,秦锋提议:“梦暄,我看你也累了,找个地方休息一下,顺便喝口水吃点东西吧?”
  “你累了?”余梦暄扭头看着秦锋,小脸红扑扑的,显得尤为娇媚。
  “我是一点都不累,就怕你累着啊,我会心疼的!”秦锋答道,当然,最后一句说的很小声。
  “肉麻!”余梦暄撇撇嘴表示不屑,不过秦锋看得出来她还是很开心的。
  “再逛一会儿吧,我买点东西,买好了去吃麦当劳。”余梦暄拉着秦锋又开始了“长征”。秦锋只好翻着白眼,无奈地跟上了。
  “老板,这件多少钱?”余梦暄拿着一件淡黄色的女式无领羊毛衫问道。
  胖胖的三十多岁的女老板熟络地笑道:“小姐,你可真是好眼力呀,这件羊毛衫是我这些货中最好的一件,颜色和你很配,你穿上一定好看。至于价钱嘛,看你也是行家,就二百八吧。”
  余梦暄摇摇头没说话。
  女老板一看,知道眼前这位小姐很精明,于是把脑筋动到了被余梦暄挽着的秦锋身上:“这位先生是这位漂亮小姐的男朋友吧?长得可真帅气!哎,先生,你看这衣服多配你女朋友啊,买下来送给他多好!只要二百八呀,很便宜对不?”
  秦锋目前当然不会在乎这么一点小钱,当下便要掏钱买下,却被余梦暄制止了,她很自然地把羊毛衫挂回原处,拉着秦锋就走。
  女老板这下急了,喊道:“小姐先别走啊,你诚心买吗?诚心买的话价钱好商量嘛,二百六?要不二百五?……唉,我吃点亏,二百三卖你怎么样?”
  余梦暄回头笑道:“八十,不卖拉倒。”说着又要走。
  “好啦好啦,八十就八十,来来来,我给你包好。”女老板屈服了……
  余梦暄对着秦锋作了个“V”的手势,笑着过去付钱拿衣服了。秦锋摇头苦笑,抢在前面付了八十块钱,他是真的不明白,怎么买个东西还要先磨上半天嘴皮子呢?累不累啊?!
  又逛了一会儿,余梦暄挑了几个小饰品,还给秦锋选了条裤子——当然,都是秦锋结帐,他怎么会让自己的女朋友出钱呢?那也太没面子了!(大男子主义!)
  (今天本人的烂电脑罢工两个小时,不然早就可以传上来了。另外,不知道诸位读者是否有过陪年轻女性逛街的经历?我是有过,陪我两个同学,一男一女,他俩是情侣,我是灯泡,逛了半天的西单,到最后我累得脚都抬不起来,只能在地上拖着走,而我那位女同学居然不露丝毫疲态,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女性真是奇怪的生物啊!不得不佩服造物的神奇!!) 
 
 
 
  
 第三卷 人间霸业 第六十四章 情敌
 
  秦锋这是第一次进麦当劳,里面红火的生意让他很是不解,手下小弟们不是都说那些汉堡什么的是垃圾食品吗?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来吃?
  俩人的运气实在不错,刚进门就看到一桌人吃完了要走,余梦暄连忙拉着秦锋占领了那张桌子,她自己则去排队买吃的。秦锋把装衣服等等东西的包放在另一张凳子上,算是占了个座,然后就四处打量,他发现,来麦当劳的绝大多数是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只有少数几个老头老太,看样子也是被他们的宝贝孙子孙女强迫来的,小孩子们多是吃得兴高采烈,而年轻人们显然不是很在意手中食物的味道,他们有的在听音乐、有的在聊天、有的在看大街上的人流车流、也有的在看书——秦锋有点明白了,麦当劳、肯德基之类的洋快餐之所以在中国大行其道,不是因为它们提供的鸡腿、汉堡、薯条等等食品的味道比中国菜好,而是它们提供了一个场景、一种氛围,这种场景与氛围非常符合中国这一代年轻人的消费观念(简单地讲就是“小资情调”)。
  “是否可以把那些吸引年轻人的因素赋予到中餐里去呢?凭着中餐的美味,再加上西餐的情调,应该能够闯出一片天地来吧?唔……找个时间和邵刚他们谈谈。怎么可以让洋快餐狂赚中国人的钱呢?是该反击了……”秦锋托着下巴悠悠地想着。
  “呆子,想什么哪这么出神?”不知什么时候余梦暄已经回来了,伸出小手在秦锋面前晃了,一盘子吃的东西放到了桌上。
  秦锋回过神来,笑道:“我在想,要花多少钱才能让中餐也能麦当劳一样被外国人追捧。”
  “不光是钱的问题吧?”余梦暄把凳子上的包拿到地上,把盘子往秦锋面前一推,说道:“好了别想了,吃吧,我可是为你买了两个大鸡腿汉堡呢!”
  秦锋拿起一个汉堡咬了一口。
  “味道怎么样?”余梦暄问。
  “倒是挺香的,味道么就一般般了。”秦锋老实地说出自己的感受,果然还是没有中餐好吃啊。
  余梦暄噘起了嘴,嗔道:“那也就是不喜欢了?哼,你就不能骗骗我说很好吃吗?笨蛋!”
  秦锋苦笑,正要改口以满足她的愿望,一个二十来岁的男青年站到了他俩旁边,开口就喊:“咦?梦暄,你也在这里啊,真是巧啊!”在两人反应过来之前,男青年又微笑着对秦锋说道:“先生,可以把你的位子让给我吗?这里有两百块,只要你让位,钱就是你的了。”说着抽出了两张“老人头”。
  秦锋哑然失笑,暗想哪里蹦出来这么个混蛋?居然敢直呼“梦暄”,真是岂有此理!于是语气坚定地说道:“不让。”
  男青年以为秦锋嫌少,又抽出三张:“五百,让不让?”
  秦锋还没回答,余梦暄却看不下去了,不悦道:“欧阳华康,他是我男朋友秦锋,请你尊重一点。”
  男青年——欧阳华康一听,脸色一沉,不过马上又带上了笑容,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哦~原来是梦暄的~~朋友啊,真不好意思。我叫欧阳华康,和梦暄是一个学校的,不知道秦先生在哪里高就?”
  秦锋听得出来欧阳华康故意不把那个“男”字说出来,而只说“朋友”,其居心果然叵测啊!他后面两句话更是暗示秦锋乖乖地自动退出,不要跟他争。秦锋心里一阵不爽:“这小子脸皮也太厚了吧?梦暄都说得那么明白了,他怎么还要纠缠不清?当我好欺负么?哼哼,你可千万不要惹火了我,否则……”
  欧阳华康见秦锋不说话,脸色又是一沉,但还是忍住了,他也不想在佳人面前失了风度,他眼珠一转,转向边上的一桌,“叽里咕噜”几句话后,一个中学生模样的人拿着五百块钱开心地走了,欧阳华康端过那学生的凳子坐到了秦锋他们这一桌,然后就盯着余梦暄看。
  秦锋真的有点恼火了,把咬了一口的汉堡扔在了盘子里,冷眼看着欧阳华康。
  余梦暄也很生气。欧阳华康也是经济管理学院的,不过是国际贸易专业,自从大一第二学期工商管理专业和国际贸易专业开了个联谊晚会,在晚会上欧阳华康认识余梦暄之后,就一直缠着她,可惜那时候余梦暄就已经心有所属,对他这个在一般女生眼里就是“白马王子”的帅哥不理不睬,他也不放弃,有机会就向余梦暄献殷勤。其实有时候余梦暄也有点感动,但是欧阳华康身为富家子弟的优越感让她很不舒服,再说她心里已经有了秦锋,更是对他敬而远之。而现在,欧阳华康居然当着她男朋友的面这么直钩钩地盯着她看,余梦暄不由地反感起来,脸上罩上了一层寒霜。
  三人就这么静静地坐着,谁也不说话,余梦暄和秦锋也不吃东西——胃口都被欧阳华康倒掉了!
  可惜欧阳华康这家伙就是不识相,人家摆明了不欢迎他,他还死赖着不走。
  秦锋实在忍无可忍,决定给这小子点颜色看看。他悄悄地伸出食指,射出一道劲气,打在欧阳华康坐的凳子的某一只腿上,凳子腿应气而断,失去平衡、同时注意力又集中在余梦暄脸上的欧阳华康就那么“顺顺利利”地倒了下去,“砰”地一声四脚朝天地躺在了地上,引得周围的一圈人都转过头来看着他。
  余梦暄也是一惊,但马上意识到是秦锋搞的鬼,抬头向他看去,果不其然,秦锋脸上正露出明显的笑意呢!
  欧阳华康狼狈地爬了起来,一看,自己坐的凳子居然断了一条腿,身为家族大少爷的他什么时候出过这种丑?立时气得火冒三丈,拎起凳子就冲刚刚赶过来的服务员吼道:“妈的!你们想谋杀本少爷吗?我要投诉!!”
  那个服务员看样子是个学生,可能是课余时间出来打工的,她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被欧阳华康这么一吼,就蒙了,喏喏地不知道怎么办好。这时边上又聚了一帮看热闹的人,叽叽喳喳地议论着,加上欧阳华康还在嚷着要“投诉”,场面顿时变得有点乱。
  “我们走吧。”秦锋说道。
  “好吧。”余梦暄同意了,她知道此时若不走,过会儿欧阳华康又要过来纠缠了。两个人拎着包挤出了人群。
  等到这家麦当劳的经理赶来,又是赔礼道歉,又是赔偿损失,终于让欧阳华康怒气稍平之后,“高贵”的大少爷这才发现,余梦暄和她那个~~朋友已经不见了踪影,顿时气得踹飞了一张凳子。
  “那个小子真是可恶,越看越不顺眼。”秦锋说道。
  “锋哥,你不会……呃,对付他吧?其实他人也不坏……”余梦暄倒是怕秦锋会叫几个人砍了欧阳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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