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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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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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平君自刘病已走出宴席,就一直大气都不敢喘。
  此时听闻刘病已要直接和对方的勇士搏斗,心里滋味十分复杂。
  作为大汉子民,对羌族王子咄咄逼人的挑衅和羞辱,她的愤慨不比任何人少,所以当她看到她的夫婿从殿下,缓步高歌而出,一身浩然正气,慨然面对夷族王子,她的内心全是骄傲和激动。那个人是她的夫婿!
  许平君此生得夫如此,还有何憾?
  可另外一面,正因为那个人是她的夫婿,所以她除了激动和骄傲,还有担心和害怕。
  云歌握住许平君的手,“别怕!大哥曾是长安城内游侠之首,武艺绝对不一般,否则那些游侠如何会服大哥?”克尔嗒嗒笑对刘弗陵说:“尊贵的天朝皇帝,既然要比试,不如以三场定输赢,将来传唱到民间,也是我们两邦友好的见证。”刘弗陵微微而笑,胸中乾坤早定,“就依王子所请。谏议大夫孟珏上殿接旨。朕命你代表我朝与羌族勇士切磋技艺。”宴席上一片默然,不知道皇上在想什么,派一个文官迎战?
  如果是霍光的命令,还好理解。
  可是皇上?就算孟珏得罪了皇上,皇上想借刀杀人,也不用在这个节骨眼吧?
  孟珏却是一点没有惊讶,他都已经知道当日长安城外的莫名厮杀中,碰到的人是于安、七喜他们,那么皇帝知道他会武功,也没什么好奇怪。他微笑着起身、上前,磕头、接旨。
  第三个人选?
  刘弗陵淡然地看向霍光,霍光知道这场和刘弗陵的暗中较量,自己又棋差了一着。
  当年,戾太子选出保护刘病已的侍卫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刘病已身处生死边缘,为了活命,武功自然要尽心学。后来他又混迹于江湖游侠中,所学更是庞杂,“大哥”之名绝非浪得,所以霍光和刘弗陵都知道刘病已稳赢。霍光虽对孟珏的武功不甚清楚,可刘弗陵绝不会拿大汉国威开玩笑,所以刘弗陵对孟珏自然有必胜的信心,而他对刘弗陵的识人眼光绝不会怀疑。刘弗陵的剑走偏锋,不但将劣势尽化,而且凭借今日之功,刘弗陵将来想任命刘病已、孟珏官职,他很难再出言反驳。到了此际,霍光再不敢犹豫,正想为霍家子弟请战。
  克尔嗒嗒身边一直未出言的羌族公主,突然弯身向刘弗陵行礼,“尊贵的皇帝,阿丽雅请求能比试第三场。”克尔嗒嗒心中已有安排,不料被妹子抢了先,本有些不快,但转念一想,这个妹子一手鞭子使得极好,二则她是个女子,只知道草原女儿刚健不比男儿差,却未听闻过中原女子善武,汉人若派个男子出来,即使赢了也是颜面无光,且看汉人如何应对。刘弗陵早已智珠在握,并不计较第三场输赢。
  如果对方是男子,任由霍光决定霍家任何一人出战,霍家的几个子弟,虽然狂傲,但武功的确不弱。若能赢自然很好,不能赢也很好!
  可竟然是个女子。只觉的确有些难办。
  想到于安亲自教导的几个宫女应该还可一用,可今日只有抹茶在前殿,再说若让百官知道宫女会武,后患无穷。也许只能让阿丽雅在女眷中任挑对手,权当是一次闺阁笑闹,供人茶后品谈。还未想定,忽地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
  “皇上,奴婢愿意和公主比试。”
  云歌在下面看到刘弗陵踌躇不能决,遂决定自己应下这场比试。
  许平君想拉没有拉住,云歌已经离席,到殿前跪下请命。~
  刘弗陵看着跪在地上的云歌,心内有为难,有温暖。这殿堂内,他终究不是孤零零一人坐于高处了。可云歌的武功?
  虽然不太清楚,但和云歌相处了这么久,知道她看菜谱、看诗赋、读野史,却从未见过她翻宫廷内的武功秘籍。以她的性格,若没有兴趣的东西,岂会逼迫自己去做?!正想寻个借口驳回,可看她眼内,流露的全是“答应我吧!答应我吧!我保证不会有事。”而克尔嗒嗒和四夷使者都如待扑的虎狼,冷眼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刘弗陵只得抬手让云歌起来,准了她的请求。刘弗陵瞟了眼下方立着的七喜,七喜忙借着去问云歌需要什么兵器的机会,向云歌一遍遍叮嘱,“皇上心中早有计较,打不过就认输,您可千万别伤到了自己。”云歌满脸笑嘻嘻,频频点头,“当然,当然。我可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七喜又问:“姑娘用什么兵器?”
  云歌挠挠头,一脸茫然,“我还没想好,等我想好了告诉你。”
  七喜感觉头顶有一群乌鸦飞过,擦着冷汗离去。
  云歌的出战立即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连精神消沉、一直漠然置身事外的霍成君也放下了手中的酒杯,心绪复杂地看向了云歌。
  许平君就更不用提了,此时台上三人都是她心中至亲的人,她恨不得也能飞到台上,与他们并肩而战。可自己却什么忙都帮不上,只能心中又是求神又是祈天,希望一切平安,真的是“点到即止”。云歌全当孟珏不存在,只笑嘻嘻地和刘病已行了个礼,坐到刘病已身侧,开始东看西看、上看下看地打量阿丽雅,一副全然没把这当回事情,只是好玩的样子。刘病已和孟珏无语地看着云歌。云歌三脚猫的功夫竟然也敢来丢人现眼?!
  如果不是在这样的场合,他们肯定早拎着她脖子,把她从哪来的,扔回哪去了。
  第一场是刘病已对哲赤儿。
  刘病已上场前,孟珏笑和他低声说了几句话,刘病已微笑着点了点头,从容而去。
  哲赤儿嗡声嗡气地说:“我在马背上杀敌时,兵器是狼牙棒。马背下的功夫最擅长摔角和近身搏斗,没有武器。不过你可以用武器。”刘病已以坦诚回待对方的坦诚,拱手为礼,“我自幼所学很杂,一时倒说不上最擅长什么,愿意徒手与兄台切磋一番。”哲赤儿点了点头,发动了攻击。
  哲赤儿人虽长得粗豪,武功却粗中有细。
  下盘用了摔角的“定”和“闪”,双拳却用的是近身搏斗的“快”和“缠”,出拳连绵、迅速,一波接一波,缠得刘病已只能在他拳风中闪躲。哲赤儿果然如他所说,只会这两种功夫。
  因为只会这两种功夫,几十年下来,反倒练习得十分精纯,下盘的“稳”和双拳的“快”已经配合得天衣无缝。会武功的人自然能看出哲赤儿无意中已经贴合了汉人武功中的化繁为简、化巧为拙,可不懂武功的夫人、小姐们却看得十分无趣。刘病已却大不一样,只看他腾挪闪跃,招式时而简单,时而繁杂,时而疏缓,时而刚猛,看得夫人、小姐们眼花缭乱,只觉过瘾。云歌却十分不解,大哥的武功看着是美丽好看,可怎么觉得他根本没有尽力。大哥给人一种,他所学很杂,却没有一样精纯的感觉。但她知道刘病已绝非这样的人,他会涉猎很广,可绝不会每样都蜻蜓点水,他一定会拣自己认为最好的东西,学到最精。转眼间已经一百多招,刘病已和哲赤儿都是毫发未损。
  刘病已本就对草原武功有一些了解,此时看了哲赤儿一百多招,心中计议已定。对哲赤儿说了声:“小心。”功夫突换,用和哲赤儿一模一样的招式和哲赤儿对攻。哲赤儿是心思专纯的人,五六岁学了摔角和搏斗,就心无旁骛的练习,也不管这世上还有没有其它高深功夫。几十年下来,不知不觉中,竟然将草原上人人都会的技艺练到了无人能敌的境界。若刘病已使用其它任何功夫,他都会如往常一样,不管对手如何花样百出,不管虚招实招,他自是见招打招。可刘病已突然用了他的功夫打他,哲赤儿脑内一下就懵了。想着他怎么也会我的功夫?他下面要打什么,我都知道呀!那我该如何打?可他不也知道我如何打吗?他肯定已经有了准备,那我究竟该怎么打……刘病已借着哲赤儿的失神,忽然脚下勾,上身扑,用了一个最古老的摔角姿势——过肩摔,把哲赤儿摔在了地上。大殿中的人突然看到两个人使一模一样的功夫对打,也是发懵,直到刘病已将哲赤儿摔倒,大家都还未反应过来。刘弗陵率先鼓掌赞好,众人这才意识到,刘病已赢了,忙大声喝彩。
  刘病已扶哲赤儿起身,哲赤儿赤红着脸,一脸迷茫地说:“你功夫真好,你赢了。”
  刘病已知道这个老实人心上有了阴影,以后再过招,定会先不自信。哲赤儿的武功十分好,他的心无旁骛,已经暗合了武学中“守”字的最高境界。他只要心不乱,外人想攻倒他,绝不容易。刘病已对哲赤儿很有好感,本想出言解释,点醒对方。不是我打赢了你,而是你自己先输了。可再想到,哲赤儿纵然再好,毕竟是羌人,若将来两国交兵,哲赤儿的破绽就是汉人的机会。遂只淡淡一笑,弯身行了一礼后,转身离去。克尔嗒嗒勉强地笑着,向刘弗陵送上恭贺。
  “汉朝的勇士果然高明!”
  刘弗陵并未流露喜色,依旧和之前一般淡然,“草原上的功夫也很高明,朕是第一次看到如此高明的摔角搏斗技艺。”因为他的诚挚,让听者立即感受到他真心的赞美。
  克尔嗒嗒想到哲赤儿虽然输了,却是输在他们自己的功夫上,并不是被汉人的功夫打败,心中好受了几分,对孟珏说:“我想和你比试第二场。”孟珏本以为克尔嗒嗒以王子之尊,此行又带了勇士、有备而来,不会下场比试,不料对方主动要战。但既然对方已经发话,他只能微笑行礼:“谢殿下赐教。”
  云歌不看台上,反倒笑嘻嘻地问刘病已:“大哥,你究竟擅长什么功夫?这台下有些人眼巴巴地看了半天,竟还是没有一点头绪。大哥,你也太‘深藏不露’了!”刘病已对云歌跳出来瞎掺合,仍有不满,没好气地说:“有时间,想想过会儿怎么输得有点面子。”“太小瞧人,我若赢了呢?”
  刘病已严肃地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了一番云歌,最后来了句:“散席后,赶紧去看大夫,梦游症已经十分严重!”云歌哼了一声,不再理他。
  好一会后,却又听到刘病已叫她,仔细叮嘱道:“云歌,只是一场游戏,不必当真。若玩不过,就要记得大叫不玩。”云歌知道他担心自己,点了点头,“我知道了。多谢大哥关心。”
  刘病已冷哼,“关心你的人够多了,我才懒得关心你。皇上坐在上头,你断然不会有危险。我是关心孟珏的小命。我怕他会忍不住,违反规定,冲到台上救人。”云歌“嗤”一声冷嘲,再不和刘病已说话。刘病已冷哼,“关心你的人够多了,我才懒得关心你。皇上坐在上头,你断然不会有危险。我是关心孟珏的小命。我怕他会忍不住,违反规定,冲到台上救人。”云歌“嗤”一声冷嘲,再不和刘病已说话。
  他们说话的工夫,孟珏已经和克尔嗒嗒动手。
  一个用剑,一个用刀。
  一个的招式飘逸灵动,如雪落九天,柳随风舞;一个的招式沉稳凶猛,如恶虎下山,长蛇出洞。
  刘病已看了一会,眉头渐渐蹙了起来。
  羌族已经先输一场,克尔嗒嗒如果再输,三场比试,两场输,即使阿丽雅赢了云歌,那么羌族也是输了。克尔嗒嗒为了挽回败局,竟然存了不惜代价、非赢不可的意思。孟珏和克尔嗒嗒武功应该在伯仲之间,但孟珏智计过人,打斗不仅仅是武功的较量,还是智力的较量,所以孟珏本有七分赢面。可克尔嗒嗒这种破釜沉舟的打法,逼得孟珏只能实打实。
  最后即使赢了,只怕也代价……
  云歌本来不想看台上的打斗,可看刘病已神色越来越凝重,忙投目台上。
  看着看着,也是眉头渐皱。
  看的人辛苦,身处其间的人更辛苦。
  孟珏未料到克尔嗒嗒的性子居然如此偏激刚烈,以王子之尊,竟然是搏命的打法。
  这哪里还是“点到即止”的切磋?根本就是不共戴天的仇人相搏。
  而且更有一重苦处,就是克尔嗒嗒可以伤他,他却不能伤克尔嗒嗒。克尔嗒嗒伤了他、甚至杀了他,不过是一番道歉赔罪,他若伤了克尔嗒嗒,却给了羌族借口,挑拨西域各族进攻汉朝。他在西域住过很长时间,对西域各国和汉朝接壤之地的民情十分了解。因为连年征战,加上汉朝之前的吏治混乱,边域的汉朝官员对西域各族的欺压剥削非常残酷苛刻,西域的一些国家对汉朝积怨已深。若知道羌族王子远道而来,好心恭贺汉朝新年,却被汉朝官吏打伤,只怕这一点星星之火,一不小心就会变成燎原大火。孟珏的武功主要是和西域的杀手所学,他真正的功夫根本不适合长时间缠斗,着重的是用最简单、最节省体力的方法杀死对方。若真论杀人的功夫,克尔嗒嗒根本不够孟珏杀。可是真正的杀招,孟珏一招都不能用,只能靠着多年艰苦的训练,化解着克尔嗒嗒的杀招。孟珏的这场比斗,越打越凶险万分。
  一个出刀毫不留情,一个剑下总有顾忌,好几次克尔嗒嗒的刀都是擦着孟珏的要害而过,吓得殿下女子失声惊呼。孟珏的剑势被克尔嗒嗒越逼越弱。
  克尔嗒嗒缠斗了两百多招,心内已经十分不耐,眼睛微眯,露出了残酷的笑容,挥刀大开大阖,只护住面对孟珏剑锋所指的左侧身体,避免孟珏刺入他的要害,任下腹露了空门,竟是拼着即使自己重伤,也要斩杀孟珏于刀下。弯刀直直横切向孟珏的脖子,速度极快。
  可孟珏有把握比他更快一点。
  虽然只一点,但足够在他的刀扫过自己的脖子前,将右手的剑换到左手,利用克尔嗒嗒的错误,从他不曾预料到的方向将剑刺入克尔嗒嗒的心脏。生死攸关瞬间。
  孟珏受过训练的身体已经先于他的思想做出了选择。
  右手弃剑,左手接剑。
  没有任何花哨,甚至极其丑陋的一招剑法,只是快,令人难以想象地快,令人无法看清楚地快。
  剑锋直刺克尔嗒嗒的心脏。
  克尔嗒嗒突然发觉孟珏的左手竟然也会使剑,而且这时才意识到孟珏先前剑法的速度有多么慢!
  孟珏的眼内是平静到极至的冷酷无情。
  克尔嗒嗒想起了草原上最令猎人害怕的孤狼。孤狼是在猎人屠杀狼群时侥幸活下来的小狼,这些小狼一旦长大,就会成为最残忍冷酷的孤狼。^克尔嗒嗒的瞳孔骤然收缩,知道他犯了错误。
  而错误的代价……
  就是死亡!
  一个的刀如流星一般,携雷霆之势,呼呼砍向孟珏的脖子。
  一个的剑如闪电一般,像毒蛇一样隐秘,悄无声息地刺向克尔嗒嗒的心脏。
  在孟珏眼内的噬血冷酷中,突然闪过一丝迷茫和迟疑,还有……
  悲悯?!
  克尔嗒嗒不能相信。
  孟珏蓦然将剑锋硬生生地下压,避开了克尔嗒嗒的心脏,剑刺向了克尔嗒嗒的侧肋。
  克尔嗒嗒的刀依旧砍向孟珏的脖子。
  孟珏眼内却已再无克尔嗒嗒,也再不关心这场比试,他只是平静淡然地看向了别处。
  在生命的最后一瞬,他的眼内是浓得化不开的柔情、斩不断的牵挂。
  “不要!”
  一声惨呼,撕人心肺。
  克尔嗒嗒惊醒,猛然收力,刀勘勘停在了孟珏的脖子上,刀锋下已经有鲜血涔出。
  如果他刚才再晚一点点撤力,孟珏的头颅就已经飞出,而他最多是侧腹受创,或者根本不会受伤,因为孟珏的剑锋刚触到他的肌肤,已经停止用力。当孟珏改变剑锋的刹那,当结局已定时,孟珏似乎已经不屑再在这件事情上浪费任何精力,他的全部心神似乎都倾注在了眼睛内,凝视着别处。克尔嗒嗒怔怔看着孟珏,探究琢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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