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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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逍遥-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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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进低着头,避开我的目光,直视着地面。过了好一会,他叹了口气,“主子,有些话本不是奴才能说的。现在您既然这么问,奴才只能说,您是一番好意,可是您并没有真正了解王爷和九贝子。”
  我一言不发,握着令牌的手微微有些发抖。
  “王爷只要做出承诺,就一定会做到,您应该坚信这一点。”阎进说完后,扬起马鞭,在空中划出一道银光,似闪电般照亮了我的心。
  那颗心,一沉再沉,弯腰也拾不起来。
  我之所以要救允禟,固然是因为我们的友情;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因为胤禩答应我,允禟平安后,他会永远陪着我。可是现在听阎进的口气,我不仅做了一件无用的事;甚至,稍有不慎,即使能把允禟救出来,那承诺可能也不会成为现实。
  一着错,满盘输。那块我好不容易得来的令牌,此时就象一块烙铁,让我碰也不敢碰。
  我不该去求胤禛。不管他怎样对付允禟,也无法影响我和胤禩的感情。但是现在,我却花大力气做了一件蠢事——这块令牌便是证据。谁也不会相信,他会无缘无故把这么贵重的东西交给我。
  而且,我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现在毕竟和历史不一样,许多条件都发生了变化,胤禛虽然将允禟改名为“塞其黑”,但是并不能随意处死他。允禟的额娘宜太妃和舅舅鄂尔泰将军势力非同一般,何况胤禩和允俄也好好地在自己的位子上。他不敢随意妄为。
  我是传说中那个给蛇画脚的人,为了达到目的,而毁了目的。
  马车已经行到了街心处,虽然现在已经申时二刻,但街上仍然人来人往,十分热闹。
  我让阎进停车,笑道:“我可能很长时间都不会用到这块令牌,不如请公公替我保管着。”
  阎进的脸上浮现出今天第一丝笑容,“福晋不用担心,王爷知道您的好意,不会怪您的。奴才不敢保管这么贵重的东西,您还是自己收着吧。”
  我服了他,话说得这么滴水不漏,难怪胤禩说阎进是一个让他放心的人。我无奈地说:“我打算吃些东西再回去,不知阎公公有什么意见?”
  他微笑着伸出手来,“主子这么说,可折杀奴才了。听说这一品香的浙菜是京城一绝,就让奴才服侍主子用膳。主子吃饱了,也好回去。”
  一品香是一个三层楼的宝塔式建筑,坐在三楼临窗的位子上,可看见半个东城区。此刻正值万家灯火,微风吹来,那星星点点的亮光,便在一片喧嚣声中晃动着,似海上的波光。
  在这令人晕眩的仲夏夜里,吃什么并不重要。我搁下筷子,思索着如何向胤禩解释今天发生的事。怎么想,都觉得头痛。
  远处忽然传来一阵潮汐般的歌声,初时好像从天边飘来,极细极细,渐渐却如微云舒卷,横扫天空,高昂之中,越发缠绵悠长。其复杂多变,宛如攀登高山,仰止之际,却又出乎意料地突现小径,使人又惊又喜。
  我放下心事,仔细聆听这难得的歌声。
  歌者唱的是苏东坡的《永遇乐》:明月如霜,好风如水,清景无限。曲港跳鱼,圆荷泻露,寂寞无人见。紞如三鼓,铿然一叶,黯黯梦云惊断。夜茫茫,重寻无处,觉来小园行遍。天涯倦客,山中归路,望断故园心眼。燕子楼空,佳人何在?空锁楼中燕。古今如梦,何曾梦觉,但有旧欢新怨。异时对、黄楼夜景,为余浩叹。
  三楼的客人虽然不多,却也是闹闹嚷嚷。此刻众人都屏住呼吸,生怕打扰了这渺茫的歌声。
  我虽不懂曲调,却也知道这人唱得很好,脸上不禁油然而现神往之色。待她唱完后,低声问阎进:“这是什么曲子?”
  阎进还没有回答,旁边桌上一个人已经接口道:“姑娘有所不知,这是周邦彦写的一个曲调,名叫《六犯》。”
  我一愣,抬眼看去,这说话之人大约二十岁左右,白净脸儿,衣着华贵,似是京中的富家子弟,正满脸殷切地看着我。我顿时哭笑不得——被一个比自己儿子还要小的人称做“姑娘”,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一支手按在我的肩膀上,耳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古音古调中有慢曲和引进之分,慢曲是比较长的曲调,引近是曲中界于慢词和小令之间的中等长度的曲调。周邦彦擅长移宫换羽,将不同调的曲子组成一支曲子,他多喜欢将三支或四支曲子合为一支,称作三犯或四犯。现在姑娘听到的,是六支曲子合成的曲调,故而名叫《六犯》。”
  我头皮一阵发麻,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我们似乎在上演舞台剧,剧中,我有一个新的身份:“姑娘”。以这样奇特的身份演出,是悲剧还是喜剧?
  喜剧是快乐的,因为它能满足人的愿望。
  而悲剧,则是幸福的,因为它能让人意识到快乐的虚幻。
  阎进和小如恭声请安:“爷吉祥!”我捧住头,满脸苦笑。
  那小后生面有不忿之色,正要说话,同桌之人拉拉他的袖子,朝我们使了个眼色。他瞟见胤禩腰带上的玉佩,脸色一变,几个人匆匆结帐下楼,再也不敢看我一眼。
  胤禩看着他们的背影,微微一笑,“怎么今天想起要吃家乡菜了,可是吃厌了府上厨子的手艺?”
  我摇摇头,“没什么,只是走到这里有些累,想歇一下,就进来了。”
  他在我身旁坐下,看着我额上的汗水,道:“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我看着他明亮的眼睛,心中惶恐不已。说、不说,自己与自己作战,心力交瘁。我忽然发现,那块令牌不是救命的,而是催命的。
  “我……”一种汹涌而来的恐惧阻止了嘴边的话。我害怕解释,更害怕向他解释。胤禩,他并不是一个能听进解释的人。
  许多前尘往事一一浮现在眼前,我的视线渐渐模糊起来。
  他凝视我片刻,走到窗边,看着夜色沉默不语,背影有几分我不熟悉的寂寥。我把泪水和堵在嗓子眼上的话一起憋回去,走到他身边,握住他的手。这才发现,两个人的手心里都是汗。
  天真热。
  那弯新月象女子含笑的眉,笑容却是冷的,泛着黄光,古旧而悲凉。是这夜里唯一凉的东西。
  啊,我遗忘了我们的心。
  彷徨之际,远处歌台之上忽然又奏起一支曲子。一支洞箫、一管竹笛,平静幽凉。歌者按着节拍缓缓清歌:凉风起兮天陨霜,怀君子兮渺难望。感予心兮多慨慷。
  反反复复,一咏三叹。
  那声音起先悲凉婉转,仿佛从水中传来,幽怨凄清,令人不忍卒听。唱第二遍时,声音已升至水面,温柔清脆,宛如鱼儿跃起,水花四溅,轻快跳荡;第三遍则是浅吟低唱,似女子埋怨心上人时似喜还嗔的娇语,几许涟漪在水面徐徐荡开,娇媚缠绵,令人恍惚不知身处何处。
  “这是赵飞燕作的《归风送远操》,虽然曲调平缓,可是非声音至美者,难以歌唱。”胤禩面有赞叹之色。
  我愣住,史家往往以“伤风败俗、纵欲乱国”论赵飞燕,并将她与兄妹乱淫的文姜、淫乱秦宫的庄襄王后、残忍放荡的贾南风相提并论。那样一个女人,竟然能写出这样一首《归风送远操》——女人真是很神奇。
  她怀念的是谁呢,总不会是宠爱自己妹妹的汉成帝吧。这个男人第一次在阳阿公主家见到她时,不自觉地发出“谁料侯府风月更甚皇家”的感叹,立即将她迎入宫中,百般宠爱。只是男人薄幸,皇帝更是如此。她刚刚被封为皇后,旋即失宠。而新宠,就是被她引进宫来的妹妹赵合德。从此,她一车一车地往寝宫运年轻帅哥。据说他们有个称号,叫做“青年近卫军”。这个女人,胆大包天到不可理喻的程度,简直可以称作现代妇女解放的先驱。
  可是这首由她亲自作词作曲的《归风送远操》,却有一种奇异的打动人心的力量。不知她当时在盼着谁。那么多野史家正史家,从没有人弄清楚过。
  女人的心,实在太难懂。
  幸好我知道自己的心。
  不知何时,我的手指插入胤禩的指缝,手中的汗也消失无踪。
  街上行人大多已回家,夜色渐渐寂静下来。月亮悬在半空,几缕轻云从空中掠过,地上人影树影皆零乱。残留的热气里,只有几只晚归的鸟儿悄悄穿梭着。
  上马车的时候,我的脚一时没提起来,差点踉跄着摔下车去。胤禩眉头微皱,将我抱上马车。我竭力想装出一副轻松的表情,但是那张僵硬的脸似乎已经不是我的,嘴角动了几次,自己也觉得受不了,只好颓然作罢,将头埋在他怀里。
  “是不是在外面闯祸了,不要怕,天塌下来还有我替你撑着。”他轻轻拍着我的背,声音十分温和。
  我心中一阵难受,他的衣襟在我的手中越来越滑,我几乎抓不住了。是,如果我对他撒谎,这对于我们两个都是一件残忍的事情。
  我静静地说:“我今天进宫去看了年妃娘娘,又陪皇上在养心殿说了会话,他送了一块令牌给我。”我说得很快,生怕说慢了,会咬住自己的舌头。
  他的手臂渐渐收紧,我吸一口气,抬起头来,惊讶地发现他脸上有一个大大的笑容,“吓我一跳,还以为你做了什么坏事,要我帮你善后,原来是这个。你和四哥关系一向很好,他送令牌给你,也不稀奇,干吗吓成那样?”
  我不置信地看着他——就这样?我担心了半天,他的反应就是这样?
  他的手温柔地抚上我的脸,目光中有怜惜,有理解,还有信任。“我明白,你担心允禟,希望他早日脱险,我代他谢谢你。”
  我的手臂从他腋下穿过,紧紧扣在一起,心中肆虐洋溢地充满了幸福。
  “我爱你……”分不清是谁说的,感情那么真、那么深,连低语的声音都那么相似。
  “你喜欢那首《归风送远操》,我吹给你听……”
  那夜我睡得十分熟,轻吹的风象一声声低低的叹息,从耳边缓缓掠过,令人无从察觉。在我的梦里,只回响着胤禩皓月千里,清空一碧的萧声。那声音清越壮逸,仿佛可以击退任何的宿命。

  草烟轻

  “好香啊,是什么?”我伏在枕上,含笑问道。几上放着一只水晶瓶,那极清幽的香气就由这瓶子发出的。
  他微微一笑,把瓶子放在我鼻端,“看你原来酿海棠露,我也试着用兰花做了一种,你闻闻看怎么样。”
  我绝倒,这么矜贵的花儿居然能被他制成凝露。我原来也曾经尝试过,但是兰花太娇嫩,用糖腌过后,花瓣全变成黑色,香气也消失不见。但是胤禩的这瓶兰露做得十分好,晶莹剔透,而且完全保留了兰花本身的香味。
  “这是从广东运来的金丝马尾、玉沉大贡、龙岩素、大凤尾素、观音素、长汀素,那里的兰花比别处长得好些,做的花露味道也好。”
  我看着他,轻轻地说:“你这么宠我,小心把我宠坏了。”
  不知怎地,这句话在清晨听起来,竟然有几分凄凉。
  “我只想让你更快乐一点,再说,这只是小事。”他的嘴唇贴着我的耳朵,凉凉的香气被吹进心里,象一根羽毛。
  我忍不住笑起来,“对你是小事,对我却是大事。”
  女人一辈子所盼望的,都是这些小事。特别是成大事的男人做起这些小事来,尤其感人。
  “只要我喜欢,你都肯为我做?我又笨,又傻,经常把事情搞得一塌糊涂,心眼又小,你这样待我,以后会不会后悔?”
  他微微一笑,“你知不知道四哥的名字是什么意思?”
  我背上忽然全是汗。
  他继续说道:“皇阿玛曾经说,禛,是以真受福之意。可是不光是四哥,我们兄弟二十多人,没有一个可以做到这样。在爱新觉罗家族里,没有人相信可以以真受福。”
  他叹了口气,“直到我遇见你。所以,我希望自己能够让你幸福。”他的声音忽然转轻,“现在想起来,皇阿玛确实很看重四哥,‘禛’还有吉祥和得天保佑的意思。”
  我如释重负,好奇地问:“你的名字是什么意思?”
  他眼光一暗,“‘禩’同‘祀’。《说文解字》说:祀,国之大事也。”
  我环住他的肩,“皇阿玛也是很疼你的,他把你的出生看做是国家大事,只怕四哥想起你的名字,也同样会说皇阿玛偏心。”
  他的下巴搁在我的头顶,半天应了一声,“也许吧。”
  爱新觉罗家的男人,都很难做。个中甘苦,只有当事人心里最清楚。
  吃早餐时,那兰露的颜色和味道令我爱不释手,坚决不愿再吃别的东西。胤禩好气又好笑,“还象个小孩子一样,这怎么能当饭吃?”
  我理直气壮地说:“屈原不是说了吗,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是你让我多读书的,这么快就忘记了?”
  他无奈,“你要是乖乖吃饭,我把公事处理完后,就带你去别院住几天。”真象哄一个小孩子,他对玫瑰似乎也没有这样说过话。
  我撑着头,“难道我看起来这么不快乐?”
  “咦?原来你自己也知道?”
  我忽然有些鼻酸。
  夏日的微风穿过长廊,廊下的燕子已经长大,燕巢由一个增加为四个。仰头看去,还可看见落花在泥土中碾转的痕迹,压在燕子温暖的羽翼下,即使隔了一两个月,花瓣的颜色仍然清晰可见。
  红颜也未必弹指老。
  我放下手中的杯子,认真地说:“谢谢你。”
  他的笑容如天空亮丽的阳光,“不客气。”
  该谢的事情那么多,一句话是远远不够的。可是,对他来说,也只要这一句话。
  康熙赐给胤禩的别院在银山,那里风景最好的时候是冬天。瑞雪纷飞之际,山峰被大雪覆盖,闪闪发光,故而得名。
  但是夏天却是避暑的好时间。
  到别院时已是黄昏,西坠的落日烁烁如火焰,半边苍穹似铺霞缀锦,光芒流淌在染得紫红的树桠之间,暮色美得震撼人心。
  夜晚,我们沿着一条在朦胧夜霭中几乎看不见的小路漫步。马蹄在碎石子上发出让人安心的清脆声音。透过稀疏的小树和远处的灌木丛,还能看见远处辽阔的草地。密密麻麻的小花在月光下摇曳生姿,淡淡的清香隐约可闻。枝头的树叶轻轻摩擦着,在这静谧的夜里,还能听见树皮爆裂的轻微声音。晚风既暖且轻。我靠在胤禩的怀里,只觉心神俱醉。
  白马突然嘶鸣一声,胤禩急忙抓住缰绳,一手揽住我的腰。定睛一看,两人都笑了起来。一只小鹿从灌木丛中窜了出来,两只忽闪忽闪的眼睛注视着我们,在群鸟飞起的那一刻,小家伙忽然跳了起来,箭一般地逃走了。
  我回过头,迎上胤禩的眼睛。他的眼波温柔如月光,蕴涵着满满的信任。
  他的手贴在我的腰上,嘴唇缓缓贴近。
  忽然间,满天的星光纷纷落下,无比温柔无比怜惜地落在我的脸上、唇上。
  我的手臂绕上他的后颈,温存地回应他。在他的臂弯中,整个人几乎化作一滩水。
  回到卧室,身上似乎仍然留着森林的香气。窗棂缝隙中隐约透着白光,我打个呵欠,在他怀里找到熟悉的位置,沉沉睡去。
  随后几天,日子的脚走得十分悠闲,即使是半日的相对沉默,也觉得满心的欢喜。我第一次发现天上的云彩颜色丰富得惊人。就黄昏那一会,天空就有粉红、橘红、玫瑰红、葡萄紫、橙黄、银黄、蓝紫、银灰和许多根本叫不出名字的颜色。
  它们是天空的主人,来去自由,飘忽不定,眨眼间就换上另一种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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